首页学术圈知识脉络 相似性检测

朱大明:科技专著的参考文献著录应规范化

2007-6-19 08:53:03
来源:科学时报 www.sciencenet.cn /朱大明




参考文献的引用和著录是科技期刊论文和科技专著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针对参考文献引用、著录中的各种学术失范现象,科技编辑界加强了对参考文献著录原则、方法和规范的研究,并围绕新版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对参考文献引用、著录中的细节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这表明参考文献引用和著录是有关科技编辑出版乃至整个学术研究规范化的重要问题之一。

按科技文献的分类,科技专著是科技图书的一种主要类型,是对某一专题或研究对象进行比较系统、全面、深入论述的科学著作。与科技图书中的其他类型如教科书、参考工具书、科普读物和生产技术用书等不同,专著必须包含作者(责任者)本人的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提出独到的观点或见解,唯有如此才堪称为“专著”,作者才能称其为“著者”。由于科学研究的继承性、连续性和学科之间的交叉性和渗透性,任何一部具有创新内容的学术专著都必然要引用一定量的相关参考文献;从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著作权角度看,为严格而明确地区分著者的创新内容与引用文献内容,就必须按规范标注和著录参考文献。否则,不但无法明确体现著者的地位和水平,而且还会造成抄袭和剽窃的嫌疑。

目前,绝大多数科技图书都只附有参考文献表,而在正文中未具体标注引文。教科书、工具书或技术手册之类的科技图书当其责任者(作者)署名为“编者”时,这种做法尚可谓基本合理;但对责任者署名为“编著者”尤其是“著者”的学术专著而言,这样做就很不符合学术规范。事实上,从近年来曝光的学术专著抄袭剽窃事件可以推测,某些所谓的学术专著是大量抄袭别人的创新学术成果和已有文献拼凑而成的,作者却堂而皇之地署名为“著者”或“编著者”。虽然大多数专著都在书末或多或少地列有相关参考文献,但读者无法识别哪些内容是该书作者的创作内容,哪些是引用别人的内容,也不便于读者在阅读时检索和参阅引用的参考文献。而某些“著者”更在列有参考文献的名义下,随意超出“合理引用”范围地大量抄袭有关文献内容,或者只是象征性地罗列一部分参考文献,或者仅用某些名家文献作点缀。而真正实际“引用”(确切说是抄袭)的文献却在参考文献表中故意“漏掉”,并在前言、后记中振振有词地说什么“引用文献未一一注明出处,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云云,实为其抄袭行径作掩护。为考察目前科技专著的参考文献标引和著录的规范化情况,笔者在本单位图书馆开架书库及科技书店中,先后随机抽取累计86部近年来正式出版的封面标有“××著”或“××编著”字样的科技专著,对其参考文献著录方式进行检阅、统计,结果只有32部在正文中用“顺序编码制”或“作者—出版年制”明确标注了引文部分,仅占抽样的37.2 %,其他都只是在书末笼统地附录参考文献表。由此可见,目前大多数科技专著都未按规范要求的格式标注和著录参考文献。这里虽不能臆断未在正文中标注引文内容的专著都有抄袭剽窃的成分,但作为科技专著,不在正文中标注引文并如实著录参考文献,显然不符合科技专著的学术引文规范。

新版《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规定了各个学科、各种类型出版物的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著录顺序、著录用的符号、各个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以及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标注法。这表明,严格意义上的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包括正文中标注与文后著录参考文献两个相互对应的组成部分。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科技专著应该严格按照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用“顺序编码制”或“作者—出版年制”在正文中具体标注引文内容,并认真著录参考文献表。

——考虑到科技专著一般篇幅较长,在正文中标注引文并将大量引文全部一一对应列在书末,对作者写作和修改、编辑审核、加工以及读者阅读检索参考文献不便,可以在专著各章节之后分别列出其在正文中标注的参考文献表。

——参考文献标注及著录的规范化应作为科技专著约稿、写作、鉴审和编辑、出版及其评奖的一个基本要求。

(作者为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