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贵阳:
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巴厘岛路线图”没有明确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目标不足为悲,没有要求发展中大国参与减排承诺也不足喜;虽然得到暂时的排放限制豁免,但也要未雨绸缪,加速低碳经济发展。
由于《京都议定书》即将于2012年到期,全球急需尽快达成一项减缓全球变暖的新协议。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各方对达成“巴厘岛路线图”充满期待,然而,大会却举步维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内部的欧盟和美国之间角力程度之激烈,在会议上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巴厘岛路线图”能够达成,实属不易。
“巴厘岛路线图”的主要内容包括:依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考虑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与会各方同意长期合作采取共同行动;大幅度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未来的谈判应考虑为所有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设定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虽然不为发展中国家设定具体的排放限制目标,但发展中国家也应努力控制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在2009年年底之前,达成接替《京都议定书》的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新协议。此外,“巴厘岛路线图”还强调必须重视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三大问题。
“巴厘岛路线图”首次将美国纳入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未来新协议的谈判进程之中,要求所有发达国家都必须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1/4以上的美国如果不被纳入未来的谈判,控制全球变暖的努力将无法取得理想效果。然而,正是由于美国的反对,“巴厘岛路线图”只规定了2009年前必须完成相关谈判,并没有就2012年后的温室气体减排设定目标。至于2012年之后各方应承担什么样的减排目标,则要留待2008年、2009年分别在波兰和丹麦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解决,这为未来的谈判留下了悬念。有欧盟代表指出,没有明确目标的路线图意味会议失败。但也有与会者表示,能迫使美国坐下谈判已算是好的开始,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言,“巴厘岛路线图”只是达成减缓全球变暖新协议的开始。希望这一路线图能指引未来谈判,为人类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可以说,“巴厘岛路线图”是各方妥协的结果。欧盟为了继续主导和推动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为迫使美国妥协,自己也作出了让步。美国总统布什在今年5月底也就是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前夕,提出所谓应对气候变化新长期战略,宣布美国政府将召集主要经济体举行一系列会议,力争到2008年年底设立一个新的温室气体减排长期目标。如果没有欧盟国家的参与,明年1月在夏威夷举行的主要经济体气候变化会议将没有任何意义。美国一直反对设定强制性减排目标,既然“巴厘岛路线图”没有规定2012年后发达国家减排目标的范围,那么美国就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虽然美国签署了“巴厘岛路线图”,但美国一直对发展中大国没有承诺具体排放目标耿耿于怀。美国等发达国家将很可能利用主要经济体气候变化会议的机会继续对发展中大国施加压力,很可能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巴厘岛路线图”没有明确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目标不足为悲,没有要求发展中大国参与减排承诺也不足喜。对于“巴厘岛路线图”设立的关于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等方面的谈判议题,也不应给予过高的预期。虽然发展中国家得到暂时的排放限制豁免,但也要未雨绸缪,加速低碳经济发展。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的谈判注定会异常艰难。国际社会都在期待2008年底美国大选的结果,也许只有到了那时,一切才会有些眉目。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