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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物种入侵:直面1%的小概率事件

2007-5-18 10:28:58
来源:科学时报/陈彬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和地区间物流和人流的持续增大、频繁往来,外来物种很有可能进入我国。”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张钟宁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说。从几年前“名噪一时”的紫荆泽兰、水葫芦,到去年引起北京林业部门一片恐慌的美国白蛾,外来物种依然威胁着我们的生态。

不容忽视的小概率事件

“外来物种本身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我们很难给出一个很明确的界定,不同的学者对此也有不同的见解,但这并不能代表我们可以低估外来物种的危害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刘全儒说。

仅以北京为例,200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约有36种有害植物入侵,而经过刘全儒等人的进一步调查,这个数字已被修正为50种。

据刘全儒介绍,在北京地区,有较大危害的植物类外来物种包括豚草、三叶裂豚草、毒麦、假高粱、意大利苍耳等6种。以意大利苍耳为例,这种植物沿河分布,目前在北京市各地区均有出现,在官厅水库周边以及十渡沿河已有大面积的群落。刘全儒指出,意大利苍耳的最大危害是其生命力很强,能直接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再如毒麦,这种毒草一旦混入麦田,有毒麦粒含量超过一定比例,就会造成食用者中毒。

“外来物种并不全是有害的,像我们种植的玉米、西红柿等也属外来物种,不会给我们带来危害。据统计,10%的外来物种可在新的生态系统中自行繁衍,其中又有约10%可能带来危害,也就是说,大概只有1%的外来物种存在危险。”刘全儒说,“但人类所要警惕的正是这1%,尽管外来物种的威胁只能算小概率事件,但一旦任其发展,我们就只能默默忍受了!”

损失的不仅是金钱

早在两年前的一次专家报告会上,中国生态学会理事长李文华院士便指出,近几年外来入侵物种每年约给中国带来130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然而,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远不止是金钱方面的损失。

近年来,外来生物入侵呈现上升趋势。张钟宁说,以美国白蛾为例,它去年已经到了辽宁、河北、天津和北京等很多地区。在北京,前年还仅仅有几十个地区有发现,去年就已经达到了900多处。

“海南的椰心叶甲,3年内造成了100万株椰林受害,甚至博鳌亚洲论坛所在地的椰树也未能幸免。红脂大小蠹是上世纪80年代初入侵山西的,到去年已经危害了山西600多万株油松,并且正向陕西、河北、河南扩散。我去过山西,从远处看去,山坡上一块块黄的秃斑全是死掉的油松。”

对于目前外来物种的入侵途径,张钟宁介绍说,除去自然入侵外,外来生物主要依靠以下两种方式进入我国。

一是不科学的引入,即引入时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没有考虑其潜在威胁。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水葫芦,这种植物原产于南美,最初作为观赏植物和猪饲料引入我国,现在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南方大面积的水域,滇池被污染、水质恶化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二是在进出口检疫中出现差错,即“国门没有把紧”。椰心叶甲的传入便是检疫工作的疏忽。

“我们可以引进外来物种,但什么样的物种可以引进?如何加强防疫?物种引入后对当地环境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问题我们都应该认真考虑。”张钟宁说。

外来物种管理应该立法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张钟宁早在2005年便提出了尽快制定外来有害生物管理法的建议,并在今年的两会上进一步呼吁建立专家委员会,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防范有害外来生物的入侵。

“外来物种之所以大规模入侵并迅速蔓延扩散,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在外来物种入侵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张钟宁说。

据张钟宁介绍,涉及外来物种入侵,目前主要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两项法律、法规,但尚无关于防治外来生物入侵的专门性法律。同时,这两项法律法规并没有站在外来生物入侵的角度上,对一些具体问题缺乏指导性。比如,在水葫芦的引进上,我们其实可以避免,但正是没有相关法律文件的指导,才导致了盲目引入。

在国外,美国在1996年便颁布了《国家入侵物种法》,1999年又签发了第13112号《入侵物种法令》,责成美国农业部牵头统一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并组建了由总统挂职的国家外来入侵物种委员会。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印度、马来西亚等国也成立了类似的机构,制定了国家计划,从法制高度来加强外来入侵生物的防治与管理。

谈到立法的问题,刘全儒表示,对目前防范外来生物入侵的工作而言,相关法律很有必要,特别是可以对盲目引入外来物种进行很好的约束。

在呼吁立法的同时,在今年的两会上,张钟宁还提出成立一个以专家为主体,包括农业部、林业部、环保局、质检部门等多家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以行使在外来物种防范问题上的建议权,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协调机制,同时也有利于同国外的交流合作,共同防范外来物种的入侵。